关于“厦门海洋执法”的意见、建议
访谈时间: 2012年8月14日
访谈地点: 厦门市长专线办公室
访谈领导: 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局党组成员、副巡视员廖秋贞
访谈主题: 关于“厦门海洋执法”的意见、建议
周先生 问:厦门在打击盗采海砂方面有何举措,取得了哪些成效?
访谈嘉宾 答:盗采海砂严重危害厦门社会经济的发展。主要表现在四方面:一是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书法家广场等地沿海堤岸崩塌,还严重危害同安湾大桥等桥梁安全。2006年-2011年期间,厦门海域发生10余起砂船海难事故,失踪死亡13人,经济损失近800万元。此外,公安边防部门还查获不法分子伪装砂船走私成品油的案件;二是影响两岸关系。仅2006年-2011年就发生采砂船跨越“中线”500多艘次。6月15日,金门县政府专门给市台办发函,商请加强采砂船等船舶管理;三是引发社会冲突。2012年3月中旬,同安区丙洲砂船到琼头海域采砂,引发两村纠纷。四是破坏生态环境。盗采海砂导致珍稀的厦门文昌鱼资源面临枯竭。 打击盗采海砂,我局一是日常执法历来保持严打态势,仅2010年、2011年就查处盗采海砂75起、罚款110多万元。二是组织海事、国土、公安、海警、城管等部门,联合各区政府以及金门海巡,在西海域、东部海域、同安湾、大小嶝海域和厦金海域开展10多次专项整治。三是屯兵海上,开展“打砂专项战役”。今年3月起,开展“打砂专项战役”,至今共查处33艘,我局罚款94.31万元,海事部门罚款5.6万元。四是追究非法盗采海砂者刑事责任,这样有利于进一步遏制当前的盗采海砂行为
施先生 问:厦门在加强倾废管理与执法方面有何新的举措?
访谈嘉宾 答:2012年,环东海域清淤整治继续推进,为加强倾废监管,厦门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大力推动施工船舶安装卫星监控与执法单位监控系统连接的监管模式。目前,集美海域清淤整治工程、东屿湾清淤整治工程的泥驳船已全部安装了卫星监控系统,执法人员可以足不出户对该工程的泥驳船进行监控。通过运用科技手段,有效加强对清淤整治施工区域的倾废监管;今年共立案查处1起用车非法倾倒土头垃圾入海的案件,收缴罚款3万元,未发现泥驳船非法倾废。
我爱厦门 问:我市对无居民海岛管理有何相关的规定,我市无居民海岛的现状如何?
访谈嘉宾 答:我市对无居民海岛的立法、管理和执法走在全国最前列,早在2002年就出台了政府规章——《厦门市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并在2004年进一步修订、上升为地方性法规。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颁布实施。这些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凡是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的行为事先须向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获得有权机关批准后方可实施。否则,海监机构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这对加强海岛管理和执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 无居民海岛的现状:厦门海域地处福建省东南部,九龙江入海口,金门湾内,东西长约46公里,南北宽约23公里,西起九龙江口的鸡屿岛,东至大嶝三岛海域,海岸线长约234公里,面积约390平方公里,共有海岛22个,其中无居民岛屿17个(含2个中线岛屿),岩礁58个;无居民海岛占厦门海域岛屿数达72%。 无居民海岛均环绕厦门岛分布,依托条件好,拥有火烧屿地学旅游、大屿、鸡屿生态旅游、宝珠屿海上运动娱乐、上屿独有的海峡眺望观光等丰富多彩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是厦门市重要的建设生态型海湾风景旅游城市的宝贵自然资源和海岸防护的自然屏障,也是海峡西岸海湾型区域中心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这些无居民海岛也存在着环境条件差、岛屿面积小、淡水资源缺乏、生态系统脆弱等不利条件。2003年以来,市海洋与渔业局先后组织开展了无居民海岛开展专项整治和生态修复,大大改善了无居民海岛的生态环境。多年以来,市海监支队重视加强对无居民海岛的巡航监视,较好地维护了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秩序。
何小姐 问:养殖清理过程中,对渔民的转产转岗是如何考虑的?
访谈嘉宾 答:养殖清理过程中,市区两级政府疏堵结合、最大力地照顾渔民群众利益。各区多次通过街道召集养殖户代表动员养殖户自行拆除,并根据实际情况同意养殖户在清明节前自行收获拆除,减少损失。各区还积极采取措施,帮助上岸渔民转产转业。市海管办和我局也提出发展海洋经济、疏导渔民转产转业的措施。 转产转岗工作由各区政府责任包干。要将渔民的转产转岗作为新农村建设和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指定相关的局(委、办)包干渔村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引导和帮助渔民转岗转产。对成绩突出者给予优先使用和奖励。增加转岗转产的针对性,提高转岗转产率,大力帮助渔民群众增加收入,巩固海域整治成果。
郑先生 问:对于海域出现的养殖回潮情况,采取了什么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访谈嘉宾 答:厦门海域整治经过十多年的整治,海洋生态持续改善,成绩来之不易。但由于监管不够到位、退养渔民转岗就业困难等原因,部分海域出现了较多的新增养殖现象。 清理养殖回潮的责任原本由各区负责。去年8月3日,市委市政府明确清理养殖回潮工作由我局为主,各区密切配合。 接受任务后,我局立即行动进来,一是积极组织拆除,施行“每月一拆”。在去年组织五次较大规模的拆除基础上,今年4月13日,我局启动全市性大规模整治养殖回潮拆除行动。自4月13日至8月11日,市海洋与渔业局积极主动协调湖里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海沧区在六个街道二个镇开展大规模、高强度养殖拆除执法行动,合计行动57天次,其中,湖里区17天、集美区16天、同安区20天、翔安区1天、海沧区3天,全市拆除11002亩(完成任务46.7%),其中网箱12亩、泡沫养殖4510亩、竹蛎养殖6480亩(集美和后田交界处结合清淤清理3800多亩竹蛎)、定置网52槽312张。此外,海沧区结合海沧湾清淤整治,清除3000余亩海域养殖;目前,全市新增泡沫养殖绝大多数被清除(马銮内湾顶部仍未整治);同安区8月9日全部完成网箱、泡沫养殖、竹蛎整治,在全市处于领先位置。湖里区在全市首开拆除整治序幕,8月11日也基本完成整治。近四月来,全市海域整个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果,也是禁止养殖后最大规模的整治,违法养殖得到了初步遏制。二是制定工作方案。我局制定了全市清理养殖回潮的总体方案,对全市养殖拆除制定了计划,充分征求各区意见。同时我们还制定了详细的市区联合拆除的具体行动方案。三是加强与各区的工作联系,协商拆除事宜。我局密集走访了六个区政府,与各区分管副区长、相关局、街道、镇沟通协商组织拆除养殖回潮的相关事项、拆除的具体工作方案和后续的长效管理机制等。对动员自拆、宣传教育、提出拆除工作进度表等与各区进行了充分协商。四是加大宣传力度。我局及时编制《厦门海域水产养殖整治政策文件汇编》3000册分发各区,印发2003年《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厦门东部海域水产养殖管理的通告》400大张、3000小张、印发“告沿海渔村居民的一封信”15000份在各渔村张贴、分发给渔民。各区政府也专门发布通告,组织人员进村入户,宣传教育。我市各媒体及时报道整治进展情况,引导和动员社会力量。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和执法氛围。 海域养殖影响城市形象、关系民生,我局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治,同时组织力量,抓紧开展养殖清理,坚决遏制新增养殖蔓延势头。
林先生 问:如何整治非法倾废方式的围填海行为?
访谈嘉宾 答: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我市渔民转产转业矛盾日益突出,我市各渔村非法填海或以倾废方式填海现象日益严重,我市非法填海问题呈全面蚕食和爆发状态。我局海洋执法支队加大岸线巡查,对发现的非法围填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森西 问:我市海域违法电鱼行为存在的原因是什么,你们采取的措施有哪些?
访谈嘉宾 答:违法电鱼存在原因: 厦门支队通过派执法人员深入渔村进行摸底和对渔民群众进行详细的调查。目前厦门市的电鱼船约200余艘,主要分布在同安区丙洲村与翔安区琼头村、刘五店村和欧厝村。存在的原因主要如下: 一是受利益驱使,电鱼船有劳动强度小、作业时间短、成本低、产量多、捕获经济渔类多、效益好等特点;二是季节性的捕捞如虾季来临从事捕捞海虾作业时,电拖网是捕捞海虾的最好网具;三是部分退捕退养渔民没有做好相应的安置工作,渔民群众生活没有保障,又继续返回下海作业,同时又无法办理船舶证书和海洋捕捞许可证,无法恢复正常出海作业,只好利用夜间从事电鱼作业;四是从业人员绝大部分为长期从事海上作业,年龄较大一般在50岁左右又无文化,陆上没有田地且其他出路,生活缺少来源;五是存在思想观念无法转变的情况,因有的人长期从事海上作业成为习惯,作业时间短,作业海域在家门口附近;六是存在心理不平衡的现象,瞧着周边有人从事电鱼作业,收入不错,也紧跟着开始从事违法电鱼。 渔政支队采取的措施: 保护渔业资源,打击各类破坏渔业资源的捕捞方式,打击电毒炸鱼违法行为,是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任务。今年以来,厦门渔政支队一直将打击违法电鱼行为作为执法工作的重点,常抓不懈地开展打击行动,通过采取日常监管与伏击守候相结合、联合检查与专项打击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强化打击行为,有力打击了违法电鱼行为,震慑了违法分子。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开展电鱼船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部署开展打击电鱼的工作,将全市辖区海域划分为二个监管责任区域,严查勤管,不定时地全面巡查所辖海域。根据违法者大多在夜间实施电鱼的情况,执法大队经常性的组织夜间执法,对电鱼船进行伏击。 三是今年支队坚决打击各类非法从事渔业捕捞的行为,重点加强对“三无”船舶非法从事电鱼等违规生产行为的执法力度,专门制定出夜间综合执法行动方案,严厉查处非法电鱼行为,有效震慑不法分子的违规行为。共开展夜间执法行动21次,查获“三无”电鱼船15艘,并依法予以处理。 四是是开展综合治理。根据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将打电行动与伏季休渔管理、清理整顿“三无”船舶和护渔2012等工作有效地结合起来,形成强大的执法合力,严厉打击电毒炸鱼违法行为。
李先生 问:在维护厦金航道畅通方面,你们做了哪些工作?
访谈嘉宾 答:厦金航线关系两岸交流合作大计,保障其安全是厦门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为此,我们将落实此项任务作为执法重点长期予以坚持。 不少外地籍捕捞渔船违反作业场所的规定进行非法捕捞,给厦金航线的畅通安全造成相当大的压力,渔船及定置网挤占航道的现象时有发生。支队积极应对,开展了高频率的巡航检查,对挤占航道锚地的非法捕捞行为实施重点打击,对捕捞设施予以强制拆除。在巡航巡查时执法队员一经发现违章的定置网具、浮具,就立即进行拆除;一经发现违章作业的渔船,就立即进行查处;把挤占航道、锚地进行生产作业的违法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地遏制了非法捕捞行为。多次联合公安、边防、海事部门对捕捞设施予以强制拆除,今年以来,共拆除泡沫浮标1332个,拆除鳗鲡苗网30张,定置网116张,火车网2800米。开展夜间巡航巡查27航次,出动执法人员174人次,保障厦金航道夜航顺畅、安全。
QIU 问:在渔业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你们还有哪些职责?
访谈嘉宾 答:保护渔业资源、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是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任务,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也是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渔政机构的一项重要工作。依据《海洋环境保护法》、《渔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我们开展“护渔”专项执法行动、伏季休渔监管、打击非法捕捞、组织海域增殖放流、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调查处理渔业污染事故,开展渔业水域环境保护等方面负有重要职责,我们将正确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维护广大渔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DGG 问:伏季休渔管理有那些举措?
访谈嘉宾 答:伏季休渔是保护渔业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政策,我市海域每年的5月至8月份均在上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部署下,实行休渔制度。几年来,在上级渔业主管部门及其渔政机构的大力指导下,在广大渔民朋友的密切配合下,我市渔业主管部门和渔政支队采取有效措施,使伏季休渔制度得到了很好落实,实现了伏季休渔期间“船进港、网入库、人上岸、证集中”的目标。一是认真制定伏季休渔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开展声势浩大的伏休政策宣传,做到早布置、早宣传、早发动,营造良好的伏休氛围;三是加强执法监管,开展护渔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违规行为;四是将伏休工作与渔船燃油补助挂钩,促进渔民自学遵守伏休规定;五是做好伏休期间渔民的培训工作,确保渔民朋友休有所获。 同时在伏休期间,还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从事渔业生产经营、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进入伏休以后,5月起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违法从事渔业生产经营专项行动。一是开展宣传动员工作,督促渔业船舶自查自纠,提高渔船民的安全生产意识,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二是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严格落实“六个一批”,将水上行动和港口行动密切结合,加强对渔船的监管力度,提高对渔船的登临检查率,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违规渔船。 伏休期间中国渔政厦门市支队共开展海上执法巡查299次、出动执法人员1897人次,检查渔船191艘次,查获电鱼船15艘,办结各类渔业案件38起,罚款46600元;开展渔港检查17次,对落实伏休和安全规定是否严格等进行了专项检查,对20艘违规渔船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
黄女士 问:水产品质量安全关系着民生,你们是如何开展执法的?
访谈嘉宾 答: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重点是对水产苗种生产、养殖生产渔药等投入品使用进行监管。年初伊始,我们执法部门就拟订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并与相关部门通力协作,打击违法生产行为,有效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首先,是加强日常的监管,检查苗种生产企业建立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及销售记录,建立可追溯制度,严厉查处苗种生产环节使用硝基呋喃、氯霉素、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严厉打击以次充好、以劣充优和销售带病水产苗种行为。 其次,是加大养殖用药等投入品的监管。检查生产单位是否按规定建立渔药进出仓台帐、渔药使用记录、水质检测记录、产品销售记录等生产制度,严查养殖过程中使用违禁药品的行为。 第三,是加大对水产品批发市场的监管,对我市水产品批发市场达到100%监管,配合工商部门,督促市场开办单位建立质量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还多次联合市区各职能部门联合开展执法检查,对农药店、渔药店等渔资物品经营场所联合开展检查,从源头上杜绝禁用的、不规范渔药等投入品流入市场。
刘先生 问:水生野生保护动物管理方面,你们有几项举措?
访谈嘉宾 答:我局依据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职责,主要采取以下几项措施对水生野生保护动物开展宣传和执法检查: 一、全面宣传。首先,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宣传画册、张贴画等形式广泛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相关政策,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哪些动物是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为什么要保护这些野生动物,以及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的现状、濒危程度、科学价值等。其次要倡导饮食文明,拒食野生动物,主张人类与大自然的和谐相处,维护生态平衡。 二、日常监管。将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执法作为渔政执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对经营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定期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检查,收缴违法经营的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对违法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三、联合执法。通过与工商行政管理、海关、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大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