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食用油混装运输乱象频出,“专船专运”能否守护我们的餐桌安全?
大家还记得这个新闻吗?
据新京报记者长期追踪调查后发现:有罐车在卸完煤制油,并未洗罐的情况下,就直接装上食用大豆油继续运输。
并且食品类液体和化工液体运输混用且不清洗,已成为罐车运输行业里公开的秘密。
食用油运输安全问题是公众近期关注焦点,而水运是食用油进出口和企业间调货、提货的主要运输方式之一。
长江干线作为连接中国东西部的重要水上通道,近几年植物油运输量逐年上升。2022—2023年,长江水运植物油货量分别达101.5万吨和133.1万吨,货物品种主要为大豆油、菜籽油、棕榈油、葵花籽油、玉米油等。食用油是指在制作食品过程中使用的动物或者植物油脂,目前中国商业化食用油主要是植物油。
那么,船运食用油的水运安全要如何保障呢?
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印发《长航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干线植物油水路运输监管的通知》(简称《通知》),保障植物油水路运输服务质量和运输安全。
《通知》要求,全面梳理并建立涉及植物油运输的港口码头、运输企业、运输船舶、主要货主、洗舱站点等基本信息清单。积极走访辖区植物油水路运输相关企业,宣贯植物油水路运输有关政策规定及要求,引导航运企业实行植物油“专船专运”,组织航运企业开展教育培训,进一步强化企业水路运输经营管理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增强企业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能力。
《通知》提出,严格监管执法,严查超范围经营。从事植物油运输的船舶,应持有注明“仅限植物油运输”的《船舶营业运输证》,且船舶检验证书中应注明可装载植物油;其船舶经营人应持有注明“仅限植物油运输”或“可从事植物油运输”的《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各单位要加强植物油运输企业和船舶监管,严查涉及植物油运输的船舶超范围经营行为,严格船载危险货物和污染危害性货物进出港口申报审批,对不具备植物油运输经营资质、技术条件的船舶申报一律不予许可;充分利用船舶进出港报告、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申报、AIS等信息化系统,开展网上核查,排查运输植物油的船舶是否存在瞒报谎报、超范围经营、违规装载等违法行为,发现问题一律进行现场核查,涉嫌违法违规的要依法依规处理。
同时,加强作业监管,规范洗舱管理。要会同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一步规范洗舱站作业行为,积极开展危化品船舶洗舱作业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应用试点,指导洗舱站、危险品运输企业、货主及船舶注册使用,推动载运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应洗尽洗”。督促船舶按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洗舱作业情况,加强洗舱作业船舶现场检查,严厉打击载运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未按规定洗舱、违法排放和处理洗舱水等行为。
《通知》还要求,加强沟通协作,推动齐抓共管。将植物油运输与其他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运输一并纳入货主(码头)高质量选船机制,通过货主(码头)挑选船舶状况好、安全及防污染管理规范、符合粮食质量安全技术条件的船舶从事植物油运输。积极走访粮食和储备、市场监管、食品安全等行政管理部门,通报辖区载运植物油船舶运输情况,推动建立植物油水路运输联合监管机制,实现信息共享、信用体系共建、协同执法与联合监管,配合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保障植物油水路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
根据财新社报道,2019年之前,中国曾普遍存在利用普通甲板货船、干散货船、多用途船载运植物油的情况,管理混乱,食用油和各类油品、化学品混运的情况也十分普遍。长江海事局文件显示,高峰时的2016年,长江沿线从事植物油运输的企业多达65家,各类船舶319艘。
两年后,监管再次收紧,将食用油由普通货品变更为化学品。2019年4月,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水系省际植物油船运输管理的通知》,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从事长江水系省际植物油运输的船舶应持有长江水系省际“化学品船植物油运输”营运证。
长江海事局危管防污处相关负责人熊旗在接受采访时表示,2019年开始,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植物油船改建或退市整顿的工作要求,长江海事局开始规范植物油运输市场。其中,为了确保运输过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保障植物油安全运输及人民群众健康的要求,采取“专船专运”的方式显得尤为重要。自2021年起,在长江水系运输植物油的船舶应持有“化学品船植物油运输”营运证,这实际上已经实现了专货专运的初步要求。
熊旗表示,目前长江海事局辖区的植物油运输单位已缩减至12家,登记的植物油运输船66艘。这66艘植物油运输船舶全部是“仅限植物油运输”,也就是“专船专运”。“可以说‘专船专运’,是保障植物油运输安全性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重要措施。”
此外,船舶洗舱问题同样是其中尤为关键的环节。
熊旗表示,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2023年印发了《长江干线载运散装液体危险货物内河船舶洗舱指南(试行)》,指导长江干线载运散装液体危险货物内河船舶规范洗舱,其中船舶换装植物油前要进行洗舱,并由水上洗舱站向洗舱船舶出具《洗舱证明》。
对于内河从事水运植物油运输的船员,熊旗提出以下五点安全建议:
船员应全面了解并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植物油运输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确保运输活动合法合规,同时又要考虑到植物油运输是特殊的运输,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息息相关,严禁和石油类产品混装,严禁上航次装载其它化学品或石油类产品的船舶,未经洗舱装载植物油。
积极参加主管机关组织的专业技能培训,特别是针对植物油运输的特殊要求的培训,取得特培证书(如化安、化操);强化植物油运输申报,不得谎报、瞒报、漏报。
保持货舱清洁、干燥、通风良好,定期检查货舱设施是否完好,防止货物受潮、污染或变质,在装卸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使用合适的工具和设备,确保货物安全、有序地装卸。
船员严格遵守规定,保障载运植物油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安全。目前正处于防汛关键时期,也是高温时段,更要关注植物油运输安全。
2023年印发了《长江干线载运散装液体危险货物内河船舶洗舱指南(试行)》,指导长江干线载运散装液体危险货物内河船舶规范洗舱,其中船舶换装植物油前要进行洗舱,并由水上洗舱站向洗舱船舶出具《洗舱证明》。